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决定性瞬间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决定性瞬间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手机摄影也能抓住“决定性瞬间”,你可以分享一下这些瞬间吗?
首先什么是“决定性瞬间”
决定性瞬间“是摄影史上最重要的理论之一,是法国纪实摄影大师亨利·卡蒂埃·布列提出:通过抓拍手段,在极短暂的几分之一秒的瞬间中,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物加以概括,并用强有力的视觉构图表达出来。

1)用好的光线 大部分手机没办法像相机一样捕捉足够的光线,常常拍出来会过暗。因此,拍照要确保拍摄对象周围环境的光线是足够的,不管是要请拍摄对象移动到光线比较充足的地方,还是使用手机的调节亮度,夜间模式等功能,总之就是要够亮,拍起来才会好看。

2)拿稳!拿稳!拿稳!! 喜欢用手机拍照的孩子们可能深有感触。很多人以为 【右手有力, 我用右手抓好就穩了】也有人以為为【 两手更有力, 我两手一起拿比较稳】其实, 这两种拿法都错了! 拿稳相机的要决在「左手」而不是右手。

3)避免不必要的闪光灯 不要让手机的闪光灯毁了自然光的光影效果,大多数的手机都有闪光灯,但是使用闪光灯直射拍摄物,照片会缺乏立体感,拍摄物背后也会出现大片的阴影,非常不好看,照到人的眼睛时,也会出现红眼现象。所以,能不用闪光灯就不用闪光灯。

4)靠近拍摄对象 多数可拍照手机都没有变焦镜头,因此当你拍摄的时候,一定不要理你的拍摄对象太远,尽量让你的拍摄对象填满你的镜头,这样拍出来的照片会显得清楚一些。

有哪些照片表现出来决定性的瞬间?
新闻摄影讲求事件瞬间纪实,也就是最真实的一面。包括911大楼飞机撞上大厦的一瞬间,南非饿死在路边骨瘦如柴的小孩,被洪水冲的小孩,摄影师被熊吃掉的前一刻,都是新闻纪实摄影。因为发生的事件稍纵即逝,所以能够敏感抓拍下来的,都是精彩事件本身,错过一秒可能意味着不会再有。有的震撼人心,有的发人肺腑,有的启示人生。黑白照片给人肃然起敬,所以比起绚丽的彩色照片,更加真实严肃。一般摄影师为了抓去瞬间,会对事件进行多快门摄影,通过多运动抓拍来达到挑选最精致的一张。对于相机本身或许没有更多要求,全看摄影师那一刻的敏感度,所以机器再好,没有摄影师灵魂一般的思想,照片是没有生灵的,其实摄影的大成应该就是纪实摄影,瞬间拍下来的。所以每年普利策新闻摄影才会有那么多人关注吧!
开车撞狗,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?
狗狗出车祸如何维权?撞狗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,可以扣12分并索赔!
撞了人跑了是逃逸,撞了小狗也是逃逸吗?
浙江的的李师傅就因为撞了条狗,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,还被扣了12分,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--肇事逃逸。
你还不知道吧,全国都这样,原因嘛,赶紧往下看...

开车撞狗后逃离 竟成肇事逃逸
38岁的李师傅从事面包车运输工作,8月20日,他像往常一样去送货,结果途中撞到一条从路边窜出的小狗。李师傅并未停车查看,而是选择继续行驶。
“开了2公里左右,我停下车查看,并没有发现车身有血迹。”李师傅称,后方没狗主人追,车身又找不到血迹,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,“没什么事,就继续送货去了。”11点多,李师傅接到交警电话,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,让他去中队处理。
结果,李师傅不仅赔付了狗主人3500元损失,还被交警认定为肇事逃逸,虽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,但被罚2000元,扣12分。

撞狗后逃跑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?
对于这个结果,李师傅心里的郁闷可想而知了,“我认为处罚得过重了,就一次小事故而已。”这个事情上传网络后,瞬间引发网友激烈讨论。李师傅撞死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?狗主人没有看管好小狗是不是也应承担责任?交警对李师傅的处罚是不是有些严苛?
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:“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;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,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。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。”其中“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。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,且是物质损失,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。”
律师回复:李师傅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,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,构成交通事故,而李师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,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。

交警:算肇事逃逸
向交警部门求证,对方表示,对于李师傅的处罚没有问题,本案例关键不在于是不是撞到狗,而是在于是否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后,当事人是选择立即停车处理,还是逃离现场。李师傅撞到的是宠物犬,是有主人的,给他人造成损失,应当停车处理。
“不仅是宠物猫、宠物狗,还有路面公共设施例如绿化带、电线杆、隔离护栏、墙壁等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应当立即停车报警,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的保险公司。”交警称,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,首先肯定是不会构成逃逸的,另外如果是需要赔偿的话,也可以走保险途径,不然要是逃逸的话保险是不理赔的。
开车撞到宠物,责任如何判定?
●“狗证”至关重要
很多城市都要求宠物狗必须办理“狗证”。“狗证”的有无在被撞的纠纷中往往存在决定性的作用,没狗证的狗狗被车撞了,车主有权拒绝任何赔偿,狗主人除了伤心没有别的办法。
●“狗绳”表明责任
情况一:狗拴了链子:车主全责
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牵着走,狗被车辆撞了,受理调解时,养狗人一方就可以重点强调这一点,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,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,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。
情况二:狗没拴链子+车辆正常行驶:狗主人全责
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,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,从责任角度来说,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,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,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,给予狗主人安慰也是必要的。
情况三:狗没拴链子+车辆违章行驶:都有责任,调解处理
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,比如在停车场、小区内、停车场内等特定场所超过限速行驶,或者是在单行线道路逆行、在禁行区穿梭等等,在自身违章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故纠纷,车都是有责任的;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,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,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,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,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。
肇事逃逸 要承担样怎样的后果?
一是事故责任。因肇事逃逸导致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,逃逸者负全责。
二是刑事责任。发生交通事故,致1人以上重伤,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有肇事逃逸情形的,将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三是行政责任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将被处以1000-2000元罚款,记12分,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四是经济损失。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,拒绝进行商业险赔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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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看是什么情况,如果狗没有狗链,私自跑到机动车道上,压死是不用赔的,为什么不用赔?因为马路上是跑车的,不是狗玩耍的地方。在公园里压死要赔钱的,公园不是跑车的。主人用狗链牵着狗走在人行道上或是过斑马线,你压死了肯定要赔偿。主人牵着狗走机动车道压死,狗主人是主责,机动车是次责。不是在马路上,在野地里狗就是没有狗链机动车压死也是要赔的,就是主人不在你也要赔钱,野地可不是马路。这就看什么情况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决定性瞬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决定性瞬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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